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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支持起诉 3年助力农民工讨薪17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9-11-29  

  “谢谢你们,没想到拖了近5年的钱,你们只用了4天就追回来了。” 近日,刘某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高兴地说。曾在玉溪市江川区某公司打工的刘某等9名农民工,在江川区检察院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该公司拖欠他们的28.9万余元养老保险金。 

  据悉:2017至2019年10月,玉溪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62件962人,涉案金额2211.7184万元,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讨回工资报酬1732.2963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判全市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等方面入手,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支持提起诉讼等手段,确保支持起诉在服务“三大攻坚战”中发挥出积极优势。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支持起诉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检察服务产品来进行打造。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民行厅《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把支持起诉当作解民忧的“民心工程”来抓,逢年过节前,大力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工作力度。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强化内外、上下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局面。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强化内外、上下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起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局面。如2018年春节前,红塔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联合办案,主动约谈“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开发商、项目合作方、总承包方、劳务分包方,向他们了解2014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多方努力,项目开发商某商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筹措了1200万元用以化解债务,2018年春节前夕,230多名农民工拿到了久违的血汗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避免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多渠道开展民行宣传检察工作,不断扩大支持起诉的社会知晓度。一是利用“民行检察宣传月”、“控告举报宣传周”、“长安杯”、“12·4法制宣传日”“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进行宣传;二是加强与人社局、劳动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人大、政协、政法委及信访等部门的走访联系,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三是不断完善基层联系点、联系人制度建设。四是发挥好传统优势,积极走上街头开展宣传。陈列图文并茂的展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强化公开听证,促进调解和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如新平县检察院办理的18户贫困山区农民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在召开听证会过程中,积极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为18户农民讨回木薯种植的补偿款23540元。又如元江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40名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中,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通过召开听证会,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由元江县某公司将拖欠的10.5万余元劳务报酬兑现给了农民工。 

  加强办案力度,积极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四川民工邓某某向澄江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讨要务工费16000元,澄江县院从县劳动监察大队调取了相关书证,并制作了支持起诉意见书连同证据材料一并移送法院。经法院审理并调解,邓某某在春节前拿到了16000元,高高兴兴地回四川老家过年。 

  拓展支持起诉职能,义务帮弱势群体撰写诉状,协调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进一步拓展支持起诉服务职能,义务开展提供法律咨询、帮弱势群体撰写民事起诉状等工作。如新平县检察院支持一位75岁的老人余某某讨薪案,余某某在李某某的养猪厂打工3年,李某某只出具了一份金额为4000元的欠条,至案发时也分文未付。新平县检察院受理案件的当天,义务帮他撰写了民事起诉状,并制作好《支持起诉书》,陪同老人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民事起诉诉状,同时也递交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书》,并协调人民法院免收老人的诉讼费。经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李某某履行了该协议,一起古稀老人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加强跟进监督,确保法院判决执行到位。如澄江县法院判决某花业公司支付拖欠28位农民工劳务报酬165375元的案件,澄江县检察院督促法院执行局加强执行工作,亲自到场见证工钱发到每位农民工手中。又如李某某申请支持起诉案,法院判决后被告未按期支付3700元劳动报酬,承办检察官协调法院强制执行,使该案得以顺利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玉溪市检察院  陈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