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冻结的被执行人账户收到一笔突如其来的存款,让执行法官看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诚信和友善,令人动容。
“蹊跷”的存款
10月30日早上,沾益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的银行职员称,该银行分理处在前一天下班扎账时发现短款36000元。
经详细核实存取款单据,银行职员发现是一笔现金存款弄错了。原本存款为4000元,办理业务的职员录入系统时因疏忽,误入账为40000元。银行查到存款原始单据后,一般账户原本可以直接修改更正,但因为这个存款账户已被法院冻结,故向法院寻求帮助。
经核实,该账户为袁某申请执行聂某民间借贷案聂某的银行账户,该笔存款也是以聂某的名义存入。经与聂某联系,聂某说他没有存过这笔款。
聂某家住沾益盘江,这笔存款却是在该银行菱角分理处存入。听到这些信息,聂某恍然大悟地说,可能是袁某存的,而袁某家正是在菱角。
双方互信互爱
袁某?他是这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申请人给被执行人存钱?不可能啊!一个个疑问闪现在执行干警的脑子里。执行干警与袁某联系后,他说这4000元是他存的。
原来,袁某之前接到聂某的电话,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且生病没有生活费,想向袁某再借10000元。之后,袁某给聂某的银行账户存入了4000元,又通过银行账户转账6000元给聂某,共计10000元。
袁某今年65岁,聂某73岁。两人是好朋友。2007年至2011年间,聂某的妻子患重病,聂某先后三次向袁某借款。有一次,袁某还向信用社贷款,借钱给聂某。总计借款90000元。
2017年,聂某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加之没有完全偿还借款的能力,遂与袁某商量,让其向法院主张偿还该笔借款,以防自己在没有还清借款时离世。当年1月,袁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聂某偿还借款90000元及利息。经法院审理,判决聂某偿还袁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聂某未按期偿还,袁某申请强制执行。
七旬老人耕田还债
该案执行过程中,聂某一直很配合法院的执行,但因其经济能力有限,其子女也不帮助偿债,案件一直未能得到全案执行。之后,聂某将所有子女以未尽赡养义务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聂某想用赡养费还债。
同时,为了还账,年过七旬的聂某还杵着拐杖耕种田地。今年,聂某卖粮食等作物获款40000元,原本要将这钱取出来还给袁某,却因子女将其身份证藏起来不能取款,加上法院已经冻结了其存款账户导致还款无果。
10月30日中午,聂某、袁某及银行分理处的负责人都赶到沾益区法院,处理这笔入错账的存款。
“他欠你那么多钱都没还上,你怎么还敢借钱给他?”法官问袁某。
“他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要治病、要生活,他说借二十天就还我,我知道他会还。”袁某说。
在法院,袁某还恳求法官不要冻结聂某的银行账户,因为他要生活、要看病,银行卡冻结了很不方便。当天,袁某从法院领取了聂某前期交纳的执行款。
10月31日,聂某又赶到法院,说昨天回家后,接受了法官教育的子女就将身份证还给他了,他一拿到身份证就将存款取了出来。说完,他从怀里掏出整整齐齐的40000元递给法官,长舒一口气说:“还了这些就只欠两万多元了,快还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