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在大学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为了偿还网贷运输毒品,致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同学们以我为鉴,珍惜在校园的学习。”被告人罗某玺当庭进行忏悔。
2019年普法宣传周之际,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2019年12月11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刑事审判庭庭审“搬”进大理州财贸学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玺、朱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该案罗某玺是某高校在校大学生,为了偿还高额贷款运输毒品,大理州法院与大理州财贸学校本着以“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的目的,组织近二千多名师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部门工作人员 “零距离”旁听了这场生动、真实的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敲响,校园内立刻变成了庄严的庭审。庭审现场,经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合议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玺、朱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运输毒品2797克,二人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毒品运输罪。被告人罗某玺除与朱某共同运输毒品外,还单独运输毒品,故在其量刑时适当重于朱某。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一、被告人罗某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0元。二、被告人朱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三、扣押在案的毒品海洛因2797克、手提包2个和手机2部,依法予以没收。
庭审结束后,大理中院审判员为在场的师生作判后释法。 “被告人罗某玺因爱慕虚荣疯狂消费而深陷校园套路贷,为了套路贷铤而走险运输毒品,将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花样年华。‘校园套路贷’充斥着我们的校园,部分同学因为偿还高利贷而引发赌博、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希望同学们树立理性消费观、自觉抵制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和过度消费。”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庭审内容直观深刻,教育意义广泛 “从一开始的2000元到后面的几十万,为了自己的快乐和利益走上了一条犯罪的道路,这是对社会认知的不了解,我们应该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拒绝网络贷款。”大理州财贸学校学生代表赵嘉磊表示。
一场震耳发聩的庭审,胜过十堂照本宣科的法制课堂,而大理中院将庭审“搬”进校园,让尚在青春期的学生们感受到了一次次真正的法治洗礼。
近年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法治进校园为载体,积极开展庭审现场、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在校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及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培养知法、守法、懂法的法治观念。同时,强调德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用真情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美丽青春筑牢法治防线。(郎维学 卢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