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日,文山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汪某某、陈某某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一案。该案由市法院副院长高剑光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两名资深刑事法官组成合议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毓等两名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9月,被告人汪某与陈某1(女)经过商量,决定由陈某1寻找嫖客给杨某(女)、陈某2(女)先行卖淫,继而由汪某邀约刘某、彭某等人对杨某、陈某2的卖淫对象实施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被告人汪某等6人长期纠集,分工明确,形成了以汪某、陈某1为纠集者,杨某、刘某、陈某2为骨干成员,彭某、雷某(已判刑)、简某(另案处理)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中,杨某、陈某2在与卖淫对象发生性关系后,杨某、陈某2随即微信告知汪某等人,汪某便邀约刘某、彭某等人对杨某、陈某2的卖淫对象,以对方与自己的未婚妻、女朋友发生不正当关系等为由,强迫对方给钱,没有钱的就强行把车辆拿去抵押来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共抢劫、敲诈勒索了7名被害人共计3.4万余元。
庭审持续了十个小时,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基本认罪。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涉及犯罪事实多,法庭将择期宣判。(王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