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模式说服申请执行人帮被执行人垫资数亿完成工程,多方联动各部门成立资金管理小组对售楼资金进行封闭式管理……一年的时间,执行到位6.8亿余元,而企业也走出困境。
多头欠债数亿企业面临倒闭
被执行人保山华隆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隆公司)本来是当地政府引进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投资决策失误,近年来在当地和省外过度投资,造成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官司缠身。
保山中院和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从2016年12月开始,陆续受理了涉及该公司的七个执行案件,该系列案件涉案标的数亿元。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华隆置业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已经停工,已建设近50000平方米,占工程总量的15%,尚有近300000平方米工程未建,被执行人已经没有任何资金投入,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愿意提供贷款。
同时,涉案财产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保山中院、隆阳法院等轮候查封,造成隆阳区棚户区改造110户拆迁户236套回迁安置房被查封无法移交。部分已经支付购房款的消费者情绪激动,当事人、农民工、搬迁户多次打砸公司,占领工地,多次到政府闹访,维稳压力大。
执行法官发现,该房地产项目涉案财产多头抵押,又被多家法院查封,楼盘处于烂尾停工状态,无从下手,根本无法处置。如果单纯从现状来处置,那涉案财产将严重缩水,不仅企业彻底垮台,当事人权利也将蒙受巨大损失,矛盾纠纷更加激化。
最终,保山中院决定联合各方力量,创新采用“封闭式管理”办法,强力推进案件执行。
整合多方力量 综合施策
保山中院及时向保山市委和保山市政法委作了详尽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随后,保山市政法委成立了专案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
此前,保山市委、保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健全强有力的联合惩戒、联动查控、全面制裁、严格考核机制,共同治理执行难格局基本形成。
保山中院科学统筹各方的职责任务,创新采取“封闭式管理”方法来处理华隆公司一案。同时,保山中院对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执行,涉案财产统一由中院管控和处置。
说服申请执行人 为被执行人垫资
随后,保山中院合理分配当事人任务,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首先,召开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工作会议,分析财产状况,研究执行方案,使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统一思想,由申请执行人之一、云南保山下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下村建筑公司)继续垫资完成剩余工程。其次,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组成售楼小组,共同对外销售达到出售条件的房屋,售楼资金全部进入保山中院执行专户,当事人双方对售楼情况互相监督。再次,成立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金融部门、人民法院共同组成的资金管理小组,对售楼资金进行封闭管理,小组成员每周对售楼资金进行核对确认。最后,结合工程进度,对执行专户到位款项,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向保山中院申请,按照比例分配,在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推进的同时,最大限度拨付案款给申请执行人,既让申请执行人看到执行希望,又让被执行人逐步走出困境。
在强力推进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严格规范“封闭式管理”,确保执行行为阳光运行。对项目推进和资金到位情况,法院随时通过执行动态反馈至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各协助联动部门。住建部等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严格监管,防止新的矛盾纠纷产生。
同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配合和互相监督,实现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对已经出售的楼房适时进行解封释放,让购房者放心接手房屋,办理产权手续。
一年执行到位6.8亿 企业走出困境
通过一年多的执行,该系列案件已执行到位资金6.8亿余元。
其中,下村建筑公司申请标的4.8亿元全部到位;远峰控股公司分配到执行款2150万元;中国银行保山分行收回贷款3000万元;保山市公积金中心收回保证金130万元;隆阳区政府收回安置房垫资款4200万元,同时收回安置房99套近12000平方米;隆阳区法院两案71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9000余万元全额发放到位;1600余户购房户顺利交房办证,华隆置业有限公司能够正常运转。
2018年7月,下村建筑公司、远峰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分公司(下简称远峰控股公司)等分别和华隆置业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2018年10月16日,在保山中院的监督下,华隆公司主动履行债务8400万元,系列案件进入良性循环,企业逐步走出困境。
保山中院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当事人积极性,有效攻克房地产纠纷案,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社会满意度较高。此举不仅使企业走出了困境,而且也得到了党委、政府、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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