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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骑乘,从“头”开始
发布时间:2018-09-11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摩托车以其轻便、灵活、快捷、经济的优势进入了人们的生活当中。在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同时,乘骑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日益凸显。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德宏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研判、整治、教育、宣传”四方面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统一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细方案。一是各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秋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针对摩托车违法势头凸显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发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召开“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民警、协警要按照整治方案中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与农村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和乡镇“劝导站”的协同作战,从“点、线、面”全方位构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管控网络,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大整治。一是结合整治方案要求,以交警执法站为依托,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营造良好行车秩序。二是针对早上7:30至8:30、下午17:00至18:00两个上下班高峰期,采取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工、装修工、零工驾乘摩托车上下班的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三是以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农贸市场、广场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加强警力值守和路面巡逻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查纠教育一起,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重宣传。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一是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安交警微信公众等媒介手段发布严管严查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公告,全面宣传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提高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使群众形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驾乘习惯。二是组织媒体随警作战、专题报道、以案说法,拍摄制作摩托车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片和图册,依法依规曝光摩托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三是积极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学校、外卖企业、广场、摩托车销售点、辖区重点企业单位等地,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让群众更直接、更贴切的了解摩托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法治意识。

 

    注亲民。在整治过程中,一是对于查处未戴安全头盔者,随即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劝导教育,并讲解其中的危害性、严重性,驾乘摩托车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二是将驾驶人的身份证、车辆号牌进行登记,主动发放特制安全头盔,向全社会传递“戴好安全头盔、预防交通事故、遵章守法出行”的文明交通正能量,获得广大群众高度赞誉。(余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