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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8小时破两大案 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8-12-26  

  12月17日晚,昆明相继发生两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连夜的缜密侦查和追击,在案件发生8小时后成功破获两起肇事逃逸案,抓获两名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

  货车撞上电动车 货车司机肇事逃逸

  12月17日20时许,在彩云北路底层菊华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接到报警后,辖区交警五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五大队民警在破案

  事故现场仅留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少量血迹以及部分车辆碎片。经询问现场目击者,同时调取现场周边卡口、监控录像进行分析,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运输渣土的货车。

  因事故发生地处于五大队与一大队辖区交接处,在交警一大队的协助下,五大队办案民警对附近施工工地的渣土车进行了排查走访,及时对肇事时间段内的渣土车进行勘查,最终在案发3小时后,及时锁定了有重大嫌疑的云AD259*号“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

  宝马撞上电动车 宝马司机肇事逃逸

  一边,办案民警还在处理彩云北路底层菊华立交桥附近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另一边,五大队指挥室又接到新警情。

  17日晚23时40分许,五大队指挥室又接到市局指挥中心警情:在东三环凉亭立交附近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 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撞烂的宝马

 

  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调整警力安排,留下部分民警继续办理第一起逃逸案件的同时,抽调警力投入到新的逃逸案件侦破之中。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及取证后,根据现场遗留的两辆电动自行车碎片以及肇事车辆遗留现场碎片,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宝马”轿车。

  确定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开展查缉工作,一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更加细致的勘查;二组调取附近卡口、监控数据进行分析;三组对报警的群众进行询问调查。在摸排走访的基础上,加上分析现场遗留碎片及卡口数据,最终锁定冀CLN73*号“宝马”牌小型轿车为肇事嫌疑车辆,民警随即对该车及驾驶人展开查辑。经过办案民警彻夜努力,18日凌晨3时20分,肇事嫌疑人李某被五大队民警抓获,李某对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案件成功告破。

  法律链接:

  交通事故逃逸者必负全责,情节严重还将受到交通肇事罪的追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