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在微信群中传播一则时长42秒的的恐怖视频,视频内容为活体掏内脏,场面及其残忍血腥。
随后,民警立即依法传唤了嫌疑人陈某。经调查发现陈某在微信群中传播该则恐怖血腥视频的情况属实。
鉴于暴恐视频的社会危害性大,易引起社会恐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砚山县公安局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决定。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切莫贪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以身试法,如收到此类信息,要积极举报,杜绝转发。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还广大网民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缪进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