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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十二省市法学专家昆明论“法” 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为云南支招
发布时间:2018-12-11  责任编辑:符晓

 

 

 

 

 

  西部生态文明如何用法治保障?昆明国际商事纠纷怎样仲裁?“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哪些国际法?1211日,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由西部十二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办,云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在昆明举行。

  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十二个省市区法学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负责人,河南省法学会代表,西部区域内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本届论坛部分获奖作者、云南省法学会所属专业研究会和州(市)法学会负责人等共160余人参加论坛。

  记者了解到,西部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重点支持的全国性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也是全国涉及区域最广、主办成员最多的法治论坛。

  论坛自2006年举办以来,在整合人才资源、开展对策研究、搭建共享平台、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推动区域法治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平台。

  本届论坛围绕“新时代西部法治建设主题,着眼西部新发展的法治需要,以西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一带一路建设涉外法律问题研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治理毒品问题研究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问题研究五个分论题开展论文征集活动,共收到1956篇论文。

  经各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出优秀论文338篇报送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通过中国法学会专家评审组终评并公示后共有88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13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本次论坛对获奖人员和单位进行了表彰。

  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宽领域、多维度探讨,云南大学教授牟军和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李建阳分别作了题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的机制建立与工作创新的主旨报告,来自西部各地的12位专家学者以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研究”“论三江源地区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从警察权中论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等为论题作了重点发言。

  本届论坛抓住了西部地区法治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取得了多方面的共识与共鸣,形成了很多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研究成果,契合云南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实际,将成为云南推进法治建设的“智囊团思想库。同时较好汇集了西部法学法律专家智慧,为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进建设提供了优质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云南网 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