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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召开市级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对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十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8-09-17  责任编辑:符晓

    

  

  

  

  9月7日上午,临沧市委政法委召开市级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专题听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森林公安局分别汇报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要求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要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1、各县、自治县、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系统上主要领导审核。2、各乡、镇派出所所长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县、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审核。县、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审核。3、市、县、区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市委政法委。4、政法各部门在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在近期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对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5、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一次廉政党课。6、政法各部门要把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汇报材料,总结归纳后,报市委政法委。7、政法各部门要注重提炼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亮点,加大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正能量。8、要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求,在问责处理干部上取得突破。9、政法各部门在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坚持把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等工作统筹抓好。10、要按照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安排部署,抓实各项的工作。 

  临沧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市级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政治部主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