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红河州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稳中有好。
与2017年上半年相比,2018年上半年全州法院新收案件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新收审判执行案件总数24019件,同比增加5026件,上升26.5%;已结案件同比增加2166件,上升16.3%;未结案件同比减少2048件,下降16%;结案率同比增加7.84个百分点。
一、全州法院新收审判类案件14316件,审结审判类案件12855件
2018年上半年,全州法院新收审判类案件14316件,其中,蒙自市人民法院、弥勒市人民法院、建水县人民法院、泸西县人民法院新收审判案件数超过1500件。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全州共审结审判类案件12675件,同比增加1912件,上升17.76%。未结案6098件,同比减少3598件,下降37.11%。
各市县法院审结民事案件9443件,审结刑事案件976件,审结行政案245件。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民事一审案件105件,民事二审案件804件 ;审结刑事一审案件63件,刑事二审案件146件;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2件,行政二审案件25件。
新收案件数虽然持续上升,但结案率同比上升,未结案件率同比下降,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二审受理案件数、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有所下降。
上半年的执法办案过程中,红河州法院“六项措施”全面升级诉讼服务,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二、全州法院员额法官人均新收案件70.43件,人均结案45.23件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全州法院共有341名员额法官,新收案件 24019件,人均新收案件70.43件。个旧市人民法院、开远市人民法院、蒙自市人民法院、建水县人民法院、弥勒市人民法院、泸西县人民法院人均新收案件数超过全州人均新收案件数。全州法院审结案件15426件,同比增长2166件,上升7.84个百分点,人均结案45.23件,蒙自市人民法院、弥勒市人民法院、泸西县人民法院、开远市人民法院人均结案数超过全州人均结案数。
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红河州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决策,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遴选出红河州两级法院法官共计341名,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审判者负责”,“审与判统一、权与责一致”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红河州两级法院提出“强内力、挖潜力、借外力”的思路,按照“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运行、高标准要求”的方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逐步形成多元化解的“红河特色”,在全州干警的努力下,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三、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17件,执行到位金额超3.1亿元
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红河中院旧存执行案件44件,新收417件,旧存加新收合计461件,已结案件199件,未结案件262件,结案率为43.17%,执行到位金额超3.1亿元,实际执结率26.90%,终本率2.05%。网络拍卖量62余次,成交量14件,成交额8353.34万元,标的物成交率42.42%,溢价率51.32%。红河中院共限制54人次购买机票、动车、高铁票。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红河州两级法院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标准,穷尽一切可以穷尽的措施,想尽一切可以想尽的办法,用足用活人力物力。立足实际情况,全面清理执行积案,摸清案件底数,紧盯目标“三个90%”的目标,补齐短板,确保顺利完成第三方评估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红河州两级法院公开裁判文书9250份,助力司法公开
截至2018年6月30日,红河州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9250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为3383件。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为实现可视正义提供了坚实的依托。
下一步,红河州法院将继续狠抓审判质效,全力攻坚执行难,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速度,以更强的使命感、更坚实的步伐、更有力的新作为,使司法事业有新发展。(红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