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的帮助,虽然还没拿到赔偿款,但是拿到了法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真是感谢!”八十八高龄的雷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近日,麻栗坡县法院为一名刑附民赔偿案件受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切实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张某一直未履行,雷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张某家核实情况,只见一间破旧的土坯房里只有简单的生活日用品,困顿显而易见,且张某尚在监狱服刑,不具有赔偿能力。无法获得赔偿,而同时雷某儿子又瘫痪在床,生活十分困难,在案件发生后,生活的“多重打击”几乎让雷某对生活失去信心。
看到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意识到这个案件不是“执行难”,而是真正的“执行不能”。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为雷某争取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帮助雷某及其家人渡过眼前的难关。
对于此类涉民生执行案件,标的额小、当事人申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一直以来,我院积极探索,用司法救助破解‘执行不能’的困局。用司法救助制度助力涉民生案件执结,既能帮助真正困难的当事人渡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司法的温暖,又能从根本上破解“执行不能”困局,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正能量,让司法关怀真正惠及百姓民生,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张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