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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永平法院为19名“讨薪”农民工亮“绿灯”
发布时间:2018-07-02  

  近日,大理州永平法院立案庭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调结了19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1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袁某某等19名农民工原在大理某某公司打工上班。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工资都能在年底正常结算,自从2016年开始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后,就开始拖欠农民工工资。袁某某等19名农民工多次向大理某某公司讨要工资,但公司一直都拒绝支付。加之该公司所欠债务较多,有多个案件在法院经审理后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所属财产已被法院依法予以查封冻结。袁某某等19名农民工在讨薪无望的情况下,遂口头向永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大理某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472545元。 

  永平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本着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的原则,立案法官为19名农民工协调了法律援助为其书写诉讼文书,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缓交诉讼费1900元,并及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纠纷。通过深入了解情况、征求当事人意见、多次沟通协调后,办案法官结合案件的类似性、个案的差异性、执行的有效性,将19件案件庭前调解结案。目前,19件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 (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