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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文明城市创建每一步——楚雄州委政法委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10-29  责任编辑:符晓

  文明城市是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这样的事不仅是党委、政府的大事,也是广大市民的大事。随着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展开,楚雄州委政法委迅速行动,深入宣传发动,第一时间成立州委政法委和凤山书院、龙泉花园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党员干部投身到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活动中来。 

  争当文明创建的传播者 

  

 

  为确保楚雄市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为创建贡献力量的良好局面,州委政法委在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通过向行人分发宣传册,与路人讲解;依托微信、微博、网页等宣传阵地,宣传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把工作动态和取得成效传递到社会,凝聚壮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正能量,为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扎实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 

  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自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州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文明城市建设动员会、文明城市建设共筑共建推进会,号召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横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攀折花木、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带头“文明出行、文明驾车、文明停车、文明候车、文明行路”;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 

  争当文明风尚的推动者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作为党委部门,楚雄州委政法委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参与凤山书院、龙泉花园小区文明城市建设相关服务,为文明行动的实践迈出第一步,与小区住户建立微信群、做问卷调查、建立不文明曝光台、与业主签订公约、为小区建设创文公益广告牌等,切实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文明城市建设中。 

  争当志愿服务的参与者 

  

 

  在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活动中,州委政法委做到每月5号、15号、25号组织50岁以下同志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自觉把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生活和本职工作之中,以己之力,为文明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已清理门前杂物、随意丢弃的垃圾,清除墙面、广告栏、电线杆及公交站台等处张贴的小广告,清理各种垃圾、杂物10余车,清理各种小广告1000余个;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劝导行人走斑马线、按红绿灯指示过马路,劝导车辆礼让行人、路口慢行,劝导非机动车辆不要占用盲道、整齐停放。 (张芮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