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全州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的辅警招聘、管理和保障等作出详细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使用、提升素质能力、提高工资待遇、完善职业保障等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是严把招录入口,确保辅警人员质量。《办法》规定,招聘辅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计划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经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后实施。辅警招聘严格遵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逐级审核把关,严把进入关口,确保辅警招录人员质量。
二是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辅警正确履职。《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可以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即:勤务辅警可以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办法》还规定了辅警禁止从事的工作。辅警不得从事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得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不允许单独执法。
三是明确权利义务,规范辅警管理。《办法》细化辅警6项权利5项义务,明令7项禁止行为,严格监督、约束辅警的日常行为。定期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辅警级别升降、奖惩以及续签、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四是完善辅警待遇,保障职业发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不低于公安机关实有警力1:1的比例为公安机关配备辅警。辅警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提高保障水平。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近亲属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抚恤和待遇。警务辅助人员牺牲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田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