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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两长”同庭办案 凸显司改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11-30  

    “瑞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贩卖毒品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瑞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文宏担任审判长,瑞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磊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前,董文宏院长认真阅读全部卷宗材料,撰写审理提纲;庭审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情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评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依某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故意贩卖给他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被告人依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在近年来属首次,凸显了表率作用和示范效应,同时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实现院庭长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聂蕃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