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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对全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7-10-09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掌握政府法律顾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提高全州县市党委及部门、人民政府及部门、事业单位,州委各部委办局,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州属国有企业等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8月28日-9月15日,由州委督查室、州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州10县市和81家州级部门、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围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采取书面督查、会议督查和现场调研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聘任和备案、规章制度建立、专项经费落实、开展工作及发挥作用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此次督查结果看,目前全州已逐步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州、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架构。截止目前,全州县市党委政府233个所属部门、17个县委政府、81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其中,各县委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共聘请法律顾问429人,州级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或专家学者139人。今年1-8月,州政府法律顾问对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对州政府重大合同及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48件。通过督查,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掌握与了解,全面规范全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作用,在担任‘服务者’的同时当好‘把关人’,加快建设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进程,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