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制针对全州辖区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人民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组成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部门为联动成员单位,围绕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压缩被执行人赖账空间,制定“案件通报、督促履行、司法惩戒、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五个工作程序协助法院执行的集体工作流程,明确各级人民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不依法协助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纪委对国家工作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干部管理、考察、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运用综治维稳、依法治州等考核手段督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尤其是对涉案较多、涉案标的额较大或存在消极履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件由人民法院及时报送宣传部,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曝光,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执行法院在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见证并监督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案件的执行的同时,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强力挤压“公职老赖”的空间,让“公职老赖”难赖其应尽义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营造全州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工作合力。
截止6月,全州两级法院尚未执结涉“特殊主体”案件105件将通过联动成员单位的集中督促、问责、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等强力措施协作执行,有序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维护司法权威 。(董仲明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