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刀永良、俸兆芬故意杀人一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德坤、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首次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责。
普洱市法检“两院”是云南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规定,“两长”入额后都要到司法一线亲自承办案件。本次开庭由尹德坤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李世清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就是贯彻入额“两长”都要到一线办案的具体行动。“两长”亲自办案,为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办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鼓舞了法官、检察官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信心和勇气。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14日21时许,被害人刀青忠酒后到被告人刀永良家滋事,用屋内的尖刀、菜刀挥砍物品,威胁被告人夫妇二人。在相互推搡过程中,被告人刀永良拿起木棒击打刀青忠头部和躯干部,致木棒打断。被告人俸兆芬则用手抱住刀青忠的双脚将其抱翻在地,用啤酒瓶击打刀青忠头部。在刀青忠倒地不起后,刀永良将其拖出到屋外院子中,用锄头继续击打刀青忠头部,直至刀青忠不再动弹。后刀永良带领俸兆芬和儿子外出躲避,同时打电话向村支书报告情况,等候报警处理。2017年1月15日凌晨,民警在永平镇茂密村民委员会芒叨村民小组“那能达田”甘蔗地将在此等候处理的被告人刀永良、俸兆芬二人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刀青忠系严重颅脑外伤死亡。
在法庭的主持下,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两名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两名被告人依法作了最后陈述。上午12时许,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在依法合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了审判活动。
(丁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