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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08-21  

  811,大理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法治大理建设进程。会议听取了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六个专项组和州委依法治州办公室今年来工作情况,交流了做法和成效,并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部署安排了下半年工作。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及考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把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大理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全州各级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差距,集中表现为依法治州工作整体推进不平衡,少数县市、部门和领导对依法治州工作重视不够。各专项组以及州级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专项组的牵头、指导、协调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部分成员单位工作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工作落实还停留在文来文往上。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开展难度大。针对困难和问题,在下步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要切实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要抓紧制定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党委依法决策。要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反馈等制度,支持和鼓励人民有序参与立法。认真做好制定大理州《五年民族立法规划(20182022)(草案)》、《五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20182022)(草案)》,做好《乡村清洁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三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尽快制定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以及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四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完善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资金分配办法,探索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完善细化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各类司法人员积极性。要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整治“执行难”等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五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大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动普法网络向基层延伸。要认真开展法治创建,以文化、教育、卫生、交通、企业等行业和系统为重点,积极打造法治创建示范点。六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认真梳理排查各种问题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积极探索加强乡村治理途径,发挥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快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中共大理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副组长许云川主持召开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州政协主席李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汤跃宏、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陶建军出席会议。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六个专项组、州委依法治州办公室以及部分州级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