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4日全州法院启动2017年执行攻坚“冬季行动”以来,各基层法院切实贯彻行动要求,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穷尽一切可能的手段,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昂扬精神状态,全力投入此次执行攻坚“冬季行动”,有效维护了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蒙自法院在公开曝光该院2017年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同时,组织数个执行小组多路出击加大攻坚力度。其中,执行一组当日通知12批次当事人,结案68件;执行二组前往个旧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查封沙甸区地号01-(04)-596的土地,送达执行裁定书4份;执行三组前往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灵泉信用社强制扣划9996元,送达执行裁定书3份;执行四组并依法对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的故意伤害案被执行人时某某采取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河口法院按照行动要求重拳出击,于12月22日将云南福仁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强力破解,通过依法排除被执行人部份债权的阻拦执行,共移交河口县莲花滩乡湾桥的选矿厂及选铜设备1套、办公住宿楼2层。执行过程中,干警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并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执行监督员到场监督,保证了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
红河县法院成立了以院长秦卫东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攻坚“冬季行动”领导小组,对执行攻坚工作做到人力倾斜、物力倾斜与财力倾斜。近期行动中,对因劳务合同纠纷需给付14500元,但长期拖延、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白某进行网络布控,于12月18日依法对其控制并作出司法拘留14日的处理决定,成为该院开展执行攻坚“冬季行动”以来的司法拘留第一人。
金平法院12月15日凌晨5点,金平法院执行干警驱车两个小时到达多次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盘某某家,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打响了该院执行攻坚“冬季行动”的第一枪。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家属主动交来全部执行案款,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下一步工作中,金平法院将发扬加班加点、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作风,全力投入到执行攻坚“冬季行动”,保证即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绿春法院针对行动第一阶段目标,即有望在12月31日前执结的案件进了积极排查,共排查出案件60件,针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公布了一批人员名单,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院长喻红梅并与绿春县检察院检察长糜华深入绿春县平河镇,对当地一起涉农执行的骨头案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与受损失农户进行沟通协调,详细讨论了案件情理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平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均表示支持配合法院依法办案。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18件。(红河中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