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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以奖代补” 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12  

        近日, 昭通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召开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座谈会,研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

        会议认为,昭通要总结昭阳、盐津落实“以奖代补”试点经验,全面铺开“以奖代补”工作,综治牵头,卫生、公安为主,县区及相关部门配合,再排查、再落实,进一步核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情况,纳入动态管理。要采取“市级统筹、县级配套、部门整合”的模式,把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的50%纳入财政预算,县区把“以奖代补”经费的50%纳入财政预算,每名严重患者监护责任经费每年不低于1000元进行“以奖代补”。要整合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资源,发挥部门优势,全力开展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确保患者有救治,监护有责任,措施有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要及时出台《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实施意见》,县区部门细化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将其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督查、考核等方式全面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