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东川复杂艰难的发展局面和区内深层矛盾集中爆发的情况,东川区司法局针对调解案件日益增多,难度不断加大,敢于直面调解挑战,勇于向调解难题说“不”,积极探索出“民意+网格化、联动+全程”的双平台双机制新调解模式,让新型调解模式为“三美东川”建设贡献力量。
注重民意 建立调解沟通平台
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破解调解难题,提高调解效率,预防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东川区司法局坚持将抚养、扶养、赡养案件、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征地拆迁等案件纳入民意沟通机制,积极倾听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畅通人民调解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通过开展回访当事人、走访企业、村民,召开群众座谈会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咨询电话,落实为民答疑制度。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区司法局迅速制定《调解不予受理告知书》在全局予以实施,《告知书》详细告知群众,哪些诉求不适用人民调解及原因,同时建议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此类事情。同时,由司法行政干警随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并记录在案;为保证调解的公正、真实有效,还选派资深人民调解员参与异地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探索出一条解决调解难的新途径。
借力网格员 完善调解网格化平台
东川区已完成区、镇、村的三级调解机制,全区100%人民调解网格的全覆盖。全区村(社区)目前共有信访网格员154名。东川区司法局充分挖掘信访网格员潜力,除积极鼓励他们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外,还充分发挥他们负责对本区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和隐患信息收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和隐患预警工作,及时掌握跟踪各种纠纷隐患。同时,利用“以奖代补”机制激励网格员参与调解的热情,调处成功即有奖金兑现,确保了网格员在遇到纠纷,就及时进行调处,进一步确保了小纠纷调处在网格点。对于信访网格员报送的矛盾纠纷信息,区司法局逐级进行筛选,按照职责范围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纠纷进行调解分流。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做到调解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4月29日,汤丹镇洒海村村民陈某到村上反映:建设新农村修路要占用到他家水田,他不同意,需要村里介入。村网格员李某某(既是调解员又是网格员)及时参与了调解,最终,陈某拿到了合理的经济补偿,并对调处结果表示了满意。
依托司法局内部网络系统,在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之间建立了调解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了解被调解人相关信息和调解进程,同时也形成了督促机制,有效提高了调解的工作效率。区司法局与公安等政法系统内单位密切协作,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创造条件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司法所与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衔接。对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联调。如在功东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东川区司法局、区矛盾调处中心与拆迁办、铜都街道办事处、阿旺镇、功东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密切配合,加强衔接,共同联合调处,有力保证了该重大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
4月份,阿旺镇司法所遇到了一起兄妹争30万元补偿款的纠纷,司法所经过多次调处,并没有取得实际成效,通过信息通报机制,局领导迅速得知此事,为了避免此纠纷进一步扩大,局领导也作为调解员介入此事,在做了大量工作仍不能让当事兄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转变调解策略,采取“亲情策略”,请出兄妹的老父亲出面,使调解工作出现了转机。妹妹终于愿意放弃部分诉求,使调解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在随后的面对面的调解中,局领导和调解工作人员又从法律的角度及两兄妹实际的角度,强调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从而慢慢拉近了双方的期望值,找到了调解的平衡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5月初,在阿旺司法所司法行政干警的见证下,双方交接付清了款项。至此,这起因征地补偿款引发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兄妹二人也握手言和。
东川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树立全员、全程、全域调解理念,让矛盾在申请前停止扩大、在调解中化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后握手言和,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申请阶段,对调解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必要时,进行取证,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在调解阶段,以方便双方当事人为原则,除来调解室调处矛盾纠纷之外,还采取流动调解的方式,使调解室成为流动的站点,由调解员上门调解、村(居)委会主导调解、当事人亲属参与调解,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对涉及金额小、情节简单案件,当场口头调解,当场兑付,案结事了。对复杂案件,努力消除矛盾,促成和解,签订书面调解协议。
阿旺镇司法所干警调解了一起涉及五户村民的通行权纠纷,五户村民互为邻居,几年前相约凑钱修路,其中一户村民拒绝了此事。2015年,当初没出钱的村民打算修房子,另外四户村民不许他家从修好的路上运送建材。打算修房子的村民还曾上昆明咨询律师,打算就此纠纷打官司,因为律师没有接受他的委托,他才来找阿旺司法所申请调解。阿旺司法所干警全程跟进此纠纷,因为积怨已久,另外四户村民开始并不配合调解,司法所干警不厌其烦,多次实地调处。最终,当初没出钱的村民向其他四户村民支付了五分之一的修路款,以获得道路的使用权,此纠纷就地化解。
截止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709件,成功4639件,调解成功率达98.5%,涉及当事人共计11715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此,于6月23日被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表彰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