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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交警开展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成效好
发布时间:2016-02-03  

    为确保2016年春运工作平安顺畅,确保全年全州安全生产大局稳定,自112123,迪庆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简称“两客一危”)及驾驶人开展了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省州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迪庆州各县市交警大队在开展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中,一是组织各客运公司、各危险货物运输公司负责人及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学习。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5号令)、《关于在道路客运行业深入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557号),详细讲解“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常识以及 “五不两确保”和“84220制度”等应知应懂内容。进一步增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二是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三是向驾驶人发放宣传单、宣传册,通报迪庆州“两客一危”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让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并进行交通安全宣誓。四是与企业及驾驶人签订《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企业及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倡导企业及驾驶人自觉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企业和驾驶人的最高职责,做到严格管理、严守交规、文明行车,努力为2016年春运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活动,迪庆州各县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深入12个企业,签订12份《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2份企业《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书》,深入客运、旅游、危货企业共14次,组织1600多名驾驶员签订《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确了企业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为营造2016年“平安春运”奠定了基础。(李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