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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27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关键在于坚持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这是州委始终坚持的依法治州工作方针。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西双版纳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的全过程。
        在州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实施,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法开展群团工作,保证宪法、法律和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全面正确执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公开制、重大事项决定听证和公开公示制度,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通过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使党委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全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能力知识测试、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学习积分制度。各级干教委把法治建设列为重要教学内容,有效提升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仅2015年,全州各级党校就开设主体培训班345期,培训干部达35945人次,科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参训率达到了100%。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坚持把加强法治建设政绩考核作为重要抓手,落实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依法办事、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全州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中,增加法治建设考核结果的权重。把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与机关党建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依法执政。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的监管,压实“两个责任”,与各县市和园区、州直部门、中央省属驻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批次点题约谈部门主要责任人,制定州管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完善查办违纪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以案件审理为中心的案件查办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与此同时,全州加大执法、司法部门干部的配备和交流力度,把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积极做好人大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工作,不断完善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工作机制。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在推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进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