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酒后、醉酒驾驶,一直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自从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到昨天,刚好满5年,从2011年5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统计时间为4年8个月),昆明25个交警大队共查办醉驾案5566起。
早在“醉驾入刑”之前的2009年,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建立了酒后、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并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
“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市各交警部门将酒后、醉酒驾驶列为重点整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持“严打、严防、严控、严查、严管”的管理措施,从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两个方面入手,以“白天管控与夜间突击相结合、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酒驾的高发时段、高发地段,以及节假日、周末等高发时期,每周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行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统一 行动,强化对餐饮、娱乐场所及周边路段等重点区域,以及午后、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的管控。
为从严、从快侦办醉驾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提高办案水平,自 2011年初起,交警支队就已先期在城区几个大队试点推行了“法制中队”警务模式。“法制中队”成员由各大队的办案能手组成,专门负责办理醉驾刑事案件及其他交通违法案件 ,并担负执法监督和培训职责。“醉驾入刑”执行五年,全市各“法制中队”快速、高效地侦办完结了各类案件,确保每一起醉酒案件当事人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现行“酒驾”处罚依据
饮酒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对机动车驾驶人记12分。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注释: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
醉驾付出生命代价
几乎每一起“醉驾”惨案都是以欢乐热烈的狂饮场面开始,以朋友、自己或第三者付出生命代价悲惨地结束。以下四例发生在昆明的“醉驾”案例,再一次向好酒的人们敲响警钟:不能为了面子狂饮后还要逞能开车;饮酒的朋友要开车必须坚决制止;预计要喝酒请打车赴约、或请好代驾。
案例
1
时间 2015年3月11日03时49分
地点 福保路
陈某某(男)醉酒后(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03.50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载李某某、李某及陈某某三人,沿福保路以约九十公里时速驶至曹家桥公交站台路段时,所驾车车头左前部与公交站台相碰撞,造成李某某现场死亡,李某受轻伤、陈某某受轻微伤,机动车及公交站台内广告牌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
2
时间 2014年5月10日19时40分
地点 陡坡小学路段
杨某某(男)醉酒后(其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6.8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沿昆明市五华区陡坡村委会道路由北向南行至陡坡小学路段时,所驾车辆越过中心线以不低于90公里的时速行驶,与行人自某某(男)身体碰撞后,车辆驶往道路西侧,又与路灯杆及墙体碰撞,造成自某某现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
3
时间 2014年11月09日01时07分
地点 珥季路
赵某某(男)醉酒后(经检验其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20.54mg/100mL)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载乘雷某某(男)沿昆明珥季路南至北向主道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驶至香水湾附近时,所驾车辆与郭某某(男)驾驶的小型轿车车尾部相碰撞后,赵某某所驾车翻滚至道路右侧,又与主辅道间隔离绿篱相碰撞,造成雷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赵某某、郭某某均受轻微伤,两辆机动车及隔离绿篱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相关新闻
查酒驾月开始 昨晚昆明首查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昆明交警从4月30日到5月31日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统一行动。昨天是第一天,晚上8点钟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各个大队在辖区内布点查处酒驾、醉驾,交警三大队在气象路与西昌路交汇处拦车检查,到晚上10点,未查到一起涉酒违法犯罪行为。
昨天,全省各个州市交警也在晚上8点到10点开展统一行动,上路查处酒驾醉酒违法犯罪行为。今天,各交警支队将对外公布昨晚上查处的情况。
“醉驾入刑”5年
全国共查处酒驾 247.4万件
与法律实施前五年相比,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
交通事故起数 下降18%
死亡人数 下降18.3%
★酒后奇葩事
昭通两醉汉酒后犯浑
开走交警事故勘查车
饮酒后会让人的判断力受到影响。4月30日凌晨4时15分,昭通2名男子饮酒后,看到路上一辆发动机保持工作状态、车钥匙还在车上的警车,他们开着就走。直到3个小时后交警找上门去, 发现是2名醉汉干的“奇葩”事。
处理完事故发现警车不翼而飞
4月30日凌晨4时15分,昭通市昭阳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案:在珠泉路路段发生一起微型车和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指挥中心随即通知事故值班组出警。值班民警游定权和同事随即驾驶警车前往珠泉路出勘现场。到达后,为保护事故现场,提示来往车辆安全通过事故区域,警察把警车停在事故现场正后方(西端),并开启警灯、警示灯和车灯,让车辆发动机保持工作状态。随后民警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现场勘查上,没有太多留意警车。
当民警勘查完现场,从事故现场东端返回准备开车撤出时,发现警车不翼而飞。民警马上向分局指挥中心报告,通过安装在警车上的卫星定位装置,锁定车辆在昭阳区靖安乡。3小时后,靖安派出所民警在卫生所停车场发现被盗警车,车内还睡着两名男子。
男子交代酒后开走警车
经初步查明:车内两男子是昭阳区官坝村的李某和赵某,4月29日晚与朋友喝完酒后,坐车经过珠泉路交通事故现场时,看见停放在事故现场路中的警车,发现车辆没有熄火、没有锁门,便上车将车开走。
违法人员李某交代:看见(警)车上没人,钥匙也在,(心想)开去玩一趟,和他们(警察)开个玩笑。酒喝多了,就开来这里(卫生所)睡觉。还没睡醒就被警察抓了。
李某偷开他人机动车,并且酒后驾驶,警方在调查结束后,将根据相关法律对他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