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警界传真 > 正文
云南公安机关全力做好公安优抚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05  

        多年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民警的优抚工作,不断创新理念、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在英烈抚恤、民警帮扶、资金募集、英烈子女关爱等方面全面推进。先后成立“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云南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细则》、《云南省公安厅英雄模范民警休养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安机关民警休假疗养暂行办法》、《云南省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办法》等一系列关爱民警的规章制度。

        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成立10年来,基金由初期的2200多万元发展到现在的1.2亿,实现基金增值3386.79万元,共对全省273名因公牺牲、387名因公因战致残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实施补助,补助金额达2073.5万余元,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了全省公安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和家属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每年春节,厅党委成员都要深入到公安基层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民警家庭等形式,看望慰问公安英烈及家属。为了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省公安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因公牺牲、因公致残、患重大疾病、特困民警的优抚力度,切实解决英模家属、子女就业、就读、医疗等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2006年以来,省公安厅先后举办了5次英烈子女夏令营、8次英烈子女座谈会和2次赠书活动;举办了3次英烈母亲代表团活动,组织她们参观考察;先后3次组织伤残民警到省外参观学习休养。

        针对民警面临的职业风险、职业健康等问题,省公安厅与省卫生厅联合建立了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绿色通道”和执行公务中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救治机制,完善相关应急处理措施。今年2月1日,省公安厅与省卫生系统举行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公安民警因公致残和因病就诊救治“绿色通道”事宜进行商讨。

        同时,省公安厅和部分州市建立起民警健康服务中心,在公安网开设心理健康咨询专栏,组建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将心理训练纳入民警日常教育训练,逐步完善民警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民警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15年9月10日,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签订《云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标志着全省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全面启动。截止目前,已有多名因公牺牲、因公负伤的民警和家属获赔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