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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启动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2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3月23日,保山市启动《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唐云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鲁文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牛炳荣,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张有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反恐办主任李康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旅游局、工信委以及市、区两级反恐怖成员单位,隆阳区旅店业、快递业、民爆业、机动车租赁公司、加油站、街道、村委会代表及相关人员共300人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唐云泽指出,保山地处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四个出境通道两出口的咽喉位置,这就决定了全市反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如何提高全市人民的反恐意识,打好防恐、反恐人民战争,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必将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大的法律武器。他强调,反恐怖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面对暴恐犯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以担当精神“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依托宣传月活动,在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借助媒体宣传等方面下功夫,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反恐,反恐人人有责”的社会防线,最大限度消除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事)件的底线,全力打赢一场反恐、防恐人民战争。
        会上,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反恐办主任李康平宣读《保山市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
        最后,参会领导为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代表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和宣传资料,市反恐办工作人员向群众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并进行反恐怖装备展示。(保山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