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强化检察外部监督,增强民行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阳光司法,提高案件质量,公正妥善处理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对65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沟通协调,主动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对听证全程进行监督。为保证听证的公正性,民行部门主动与监督办沟通衔接并得到监督办的大力支持配合,在对每一件案件听证前,由监督办联系邀请三名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调解员参与监督。同时,民行部门承办人须在听证前两天将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申请监督书交给参与监督的相关人员,便于其提前熟悉案情,保证了监督实效。
方便于民,加强对下指导,创新实行委托听证方式。办案中,针对偏远地区、家在乡镇山村及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民行处创新听证方式,委托所在的县院进行听证。一年来,共委托3个县院对5件民行申请监督案件进行了听证。
精心筹划,事先告知,做好听证前的准备工作。为确保听证会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听证前,民行部门承办人做了精心准备,制定了详尽周密的听证方案。为保障听证安全,周密部署,选择安全合适的听证场所。同时,严格遵循事先告知原则,听证三日前通知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告知其听证的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取得了双方配合支持,保证了听证活动如期举行。
规范有序,听证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为保证听证活动公平、公开、公正、有序高效进行,一是严肃听证纪律,保障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回避权。在听证开始时,由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对听证人员、监督人员申请回避。二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三是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听证。主持人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中规定的听证程序和顺序依次进行。受邀的监督人员最后对听证活动作了评论,并在听证结束后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
主持双方调解和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民行部门在听证中,专门设置调解和解程序,借助参与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的力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积怨,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杨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