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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七个一”扎实开展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6-01-15  

        2016年春运工作即将启动,保山交警、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安监局联合创新措施,扎实开展春运期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并取得初步实效。
        1月8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市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落实交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依法依规安全文明行车,自觉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企业和驾驶人的最高职责。活动期间,市、县两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全部开放,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讲解员队伍,认真、细致、全面地做好讲解工作,建立健全痕迹管理台账,并对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行集中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严格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查不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视频监控装置,以及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要抓好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和农村道路防控体系建设,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创新措施,抓紧抓实“两客一危”企业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1日,交警支队再次召开宣传、秩序等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并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教育。
        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介绍,为做到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达到全覆盖,保山市创新方法,采取“七个一”措施,抓好落实:
        组织一批共11名的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和危货运输企业等“两客一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的“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到昆明参加全省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一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驾驶人共500多人,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局配合,在保山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参加考试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内容。
开展一次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活动。各县市公安交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县已建成的警示教育中心(未建成的依托社会资源开展),集中辖区所有“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驾驶员及客运站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
       组织上好“典型案例一堂课”宣传活动。结合目前各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收集制作的2015年典型交通案事例,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化品公司开展“讲好一堂课”服务,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加大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同时,在街道、高速路口、车站等地段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城市LED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QQ、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媒体进行春运交通安全滚动宣传。
        组织一次交通违法集中曝光活动。各交警大队按照“两公布一提示”要求,梳理辖区客运车辆驾驶员、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近年来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通过保山电视台、保山广播电台、“畅行保山365”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曝光。
组织开展一次杨善洲交通安全志愿者劝导活动。依托保山市杨善洲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队,春运期间,走上街头、广场、企业、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和劝导教育活动。
        组织一次送春联下乡为民送福活动。同时,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动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当地“年猪客”人流、车流高峰期的实际,组织辖区摩托车驾驶人、微型面包车驾驶人和拖拉机驾驶人,走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为群众赠送交警支队印制的交通安全春联,将交通安全祝福送到百姓家中。(杨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