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开展近5个月的办案“提速保质增效”专项活动,玉溪市两级法院执法办案效率稳步提升,截至7月22日,全市法院审执案件办结效率再次刷新,全市法院审执案件(不含减刑假释案件)已办理结案10853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9.09%,其中中院结案956件,同比上升18.02%。
审判工作态势总体平稳
通过省高院及中院审管办上半年对全市案件质效数据的分析,相关指标对比情况表明,玉溪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态势总体较为平稳,案件质量没有出现大幅波动,效率提升明显。
法院领导带头办案
全市法院调解结案2189件,撤诉(撤回申请)结案2017件,分别占已结案件的20.17%和18.58%。
据悉,今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持续攀升,旧存案件量大。从审判执行的整体态势上看,截至7月22日,全市法院新收案件12051件,同比上升23%;未结案件4948件,同比上升20.45%。两级法院面临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5月上旬全市法院召开了“提速保质增效”专项活动推进会,会议对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了阶段性总结分析,提出了建立相关长效工作机制的要求,并进行了具体的工作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与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结合,放大专项活动的相关效益,经玉溪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将“提速保质增效”专项活动时限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全市法院形成很多有益经验做法。院庭长带头办案,尤其是院领导带头办案。新平县法院领导全部带头办案,元江县法院主管副院长全部带头办案;红塔区法院副院长,从繁重的审判管理和行政事务中规划出时间办案,而且保持了较高的结案数,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繁简分流,速调速裁
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及案件增长高位运行的态势,不少基层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简易案件速裁机制的作用。红塔区法院设立了诉讼调处中心,澄江县法院和新平县法院在立案庭下设立调解中心,通过定岗定责,优化审判资源,将简单民事纠纷进行小额诉讼和庭前调解,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办案效率。
工作不断创新出亮点
为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市基层法院出实招、想路子、谋举措,工作创新上各具特色。
红塔区法院深化执行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执行联络员的协调联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对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及时查控,确保有条件的案件顺利执结。新平县法院探索建立审判团队,组建“1+1+1”审判团队,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变“单打独斗”为“团队协同作战”,把行政部门的法官真正充实到审判一线。元江县法院强化诉前调解机制,将一些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或通过诉讼途径难以解决的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今年重点针对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可能引发诉讼案件,通过及时向党委、政府主动汇报,以协调和解方法化解涉及棚户区改造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发生。峨山县法院、易门县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员职能作用,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一审陪审率达97%以上等等,各个法院想办法、出实招,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信息化助力审判执行
依托办案系统,院庭长、承办法官、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均实现了网上审批流转、网上签章打印,提高了办案流程相关节点之间的工作效率;审判管理部门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对于出现临近期限未结、信息数据有误等情况的,及时提醒,为案件质效再上一道“保险”。中院审管办、红塔区法院通过全市微信企业号,对每周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消息直接推送至院庭长和承办法官的手机里,大大提升了催办效果。
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网络查控平台,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大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提速保质增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吴坤娱 王波 向俊红 徐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