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平安建设 > 正文
保山市成立6家“妇儿权益纠纷调委会”
发布时间:2015-10-12  

        为依法高效快捷调处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山市综治委、妇联审时度势,近日在市县区两级妇联挂牌成立了6家(市级1家、县区级5家)“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护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调委会聘请由熟悉婚姻家庭法律政策、具有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司法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律师等人担任人民调解员。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排查,及时掌握纠纷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对于需进入诉讼程序的,协助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同时结合调解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调研,总结推广经验,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委会将依法依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全市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美与社会和谐,为建设法治保山、平安保山作出积极贡献。(王晓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