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8月20日,保山市召开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总结分析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启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副市长李宗华出席会议并提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工作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时有发生。为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管理,保山市对此类疾病进行了筛查、建档、治疗,并加大投入改善患者就医环境。经筛查,截止今年6月,全市累计诊断建档患者9870人,累计死亡患者453人,累计检出率达3.87%,在册患者管理率为73.6%,治疗率61.56%,患者病情稳定率为43.27%;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资8000万元,改扩建了三所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并增设了病床设施。
李宗华指出,尽管全市在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患者人数与治疗条件不匹配、专科医院及基层卫生人员对患者随访服务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管理。保山市经积极争取,于近期被列为全国37个、全省2个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之一。下步,保山市将按照试点要求,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试点周期内,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探索和创新精神卫生工作模式。具体将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三是建立完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以奖代补”落实监护人责任试点工作;四是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保障体系,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患者急性住院期治疗费用的90%由城乡医疗保险报销,剩余的10%由民政、残联给予兜底救助或工会医疗互助给予补助,患者稳定期居家康复维持治疗费用由辖区新农合每人每年定额补助2000元;五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六是切实加强精神卫生健康促进工作;七是实行报告制度,通过部门联动,强化对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会上,保山市综治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姜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