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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畅通少数民族诉求渠道
发布时间:2015-05-07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红河县民宗局会同县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健全了县、乡、社区(村)“三级信访网络”体系,畅通了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做到了体民情、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进一步融洽了民族关系,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是发挥信访联络点作用,搭建少数民族群众诉求平台。在民族工作重点社区(村)设立信访联络点和便民诉讼中心,由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信访调解员,负责排查掌握本社区(村)的不安定因素和倾向性问题,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发放了群众信访一卡通,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知道如何反映问题、什么时候反映问题、找谁反映问题,做到了调解纠纷在社区(村),化解矛盾在基层。

二是发挥民情接访站作用,拓宽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乡镇设立民情接访站,由乡镇分配安排接访站站长,主要对管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政策层面加以解释,对群众正当诉求进行认真梳理、调查、解决;对重信重访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时刻掌握其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少数民族群众有苦可诉、有难可求。

三是发挥信访接待室作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诉求难题。各乡镇建设标准化的信访接待室,配齐配全了相关软、硬件设施,挑选优秀干部担任信访专职干部。实行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天都安排党政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今年以来,共接待少数民族群众信访案件3起,成功化解3起,处结率达100%

四是发挥信访作用,完善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机制。在县信访局接待大厅设立了少数民族群众信访诉求服务中心,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访工作。规范了工作流程,将信访流程图、信访工作法规制度公开张贴,方便前来反应问题的少数民族群众,做到“诉求畅通、方便于民”;完善督办回复机制,遵循“快捷、高效、守信”的原则,明确规定解决诉求的时限,采取层级督办的方法,做到了诉求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白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