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法治景洪 提高安全幸福指数
发布时间:2015-03-20
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平安幸福是全市人民的殷切希望!2月28日,景洪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的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3月份是全市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为全面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全市稳定大局、推进平安法治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天的《美丽景洪》重点展示全市近年来在“平安景洪”、“法治景洪”创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及成就。并呼吁:维护社会治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建设“平安景洪”,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平安景洪”创建:做法新 作用大
景洪市“平安景洪”创建10年来,全力营造“合力攻坚,共创平安”的浓厚氛围,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2008年、2011年先后获得“云南省平安市”、“云南省先进平安市”称号。近两年来,景洪市通过着力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防控能力得到加强,保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提升了平安建设水平。
“六张网”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
2013年12月18日凌晨,景洪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城区某酒店一男子被砍伤,经送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市公安局立即前往调查并组织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投入使用的“天网”工程监控探头,迅速锁定一名可疑男子,又通过沿路多个监控探头,清晰而准确地获取了该男子活动轨迹,并最终锁定嫌疑人落脚地,在一小区内将嫌疑人抓获,用时仅8小时。
这是景洪市“天网”工程建成以来破获的第一起命案。“天网”工程是“平安景洪”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科技化手段,实现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转变,以进一步加大治安防控力度、提高侦查破案效率。截至去年底,“天网”工程累计投入3000万元资金,完成2036个治安高清摄像头的安装及智能交通指挥系统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完成了施工总量的80%,其中交通部分完成95%,治安部分完成65%。社会资源视频监控系统累计完成1594路的安装,实现了对全市各重点部位、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公共场所的全天候全覆盖监控。平安乡镇视频监控服务系统已投入使用。
“天网”工程是景洪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规划建设的第一张“网”,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增强街面防控力量。去年通过调整警务运行模式,整合多警种力量,从州、市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抽调172名警力下沉到基层,保证城区每天有370余名人员投入到街面,开展巡逻防控、社区管理、案件侦破等工作。建立起军警民联合巡逻的专业化、网格化、扁平化、常态化的治安防控新机制。居住在嘎兰中路的刀大姐说:“现在在街上随时能看到巡逻的警察,上街买东西和散步都安心多了。”
提高城乡社区防控能力。景洪市推行公安社区警务战略,建立条块结合、整体作战的警力部署机制,把城区划分为5个防控责任区,建立了15个治安执勤点、6个交警查缉点、4个出入城查缉卡口、2个城中村警务室。同时,充分发动治安积极分子、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区治安巡逻防范,全面落实“一区一警”、“一区多警”制度,按照要求配齐协警员,把社区警务建成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了社区内部“人、事、地、物”的盯防管控。
落实内部单位防控责任。把64家市属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以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落实单位防控责任。公安机关组织了128名校园专(兼)职保安开展培训,并深入医院、小区等场所,指导安保人员开展防控工作。各基层综治部门定期对129家重点单位、7家金融单位及其下属营业场所进行安保检查与监督,确保内部单位“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
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和群众义务巡逻队伍。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治安保卫组织达600多个3600人,分布在社会各行业、各层面中的信息员近1100人,群防群治作用明显。
提升虚拟社会防控水平。市公安局成立了网安中队,通过加强对网吧的检查,督促网吧严格落实上网实名制,并在互联网上开设《景洪网安》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加大对有害信息的巡查处置力度,及时掌握并主动导控网络舆情。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重拳打击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以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经济型犯罪和严重暴力恐怖犯罪为主攻方向,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去年,市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7579起,破获18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50人,打掉违法犯罪团伙27个,破案数和抓获嫌疑人数分别上升26.99%、44.07%;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同比挽回经济损失数上升278.8%。
全面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今年1月30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带领慰问组,看望慰问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慰问和新春的祝福。
该大队组建32年来,侦破各类毒品刑事案件多,缴获各类毒品数量大,单位和个人多次立功受奖。2013年破案2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5人,收缴毒品1009千克、易制毒丙酮15.5吨,缉毒破案战果创下历史记录。2014年10月,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2014年,景洪市抽调15名民警下沉到城区派出所,加强社区禁毒工作;在全省率先在禁毒重点乡镇派出所成立禁毒(打零)中队,全年破获零星贩毒案件298起,抓获零星贩毒人员309人,收缴毒品15千克;开展“扫毒害保平安”、“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等毒品严打整治行动,破获各类毒品刑事案件4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5人,缴获各类毒品1600多千克,缴获毒资2800多万元,破案数、缴获毒品、毒资数同比分别上升26.8%、39.2%、73.9%;联合缅甸警方开展扫毒行动,侦破4起毒品案件,抓获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缴获各类毒品385.585千克。
景讷乡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创建“无毒乡镇”以来,被命名为全州14个“无毒乡镇”之一。10多年来,全乡一直是无吸毒、无邪教、无黑彩的“三无乡镇”。该乡在巩固“无毒乡镇”的过程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他们创新方式,用山歌对唱、面对面警示教育、志愿活动,广泛开展禁毒宣传;筑牢集镇街面治安防线、农民工防线、校园防线、家庭防线,完善协作机制,以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杜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流失问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陶冶了村民情操,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勐龙镇嘎囡村委会于2013年制定了《嘎囡村委会禁毒村规民约》,9个村民小组每组一册,全部村民在上面签名并按了手印。“禁毒村规民约”有8条规定,其约束力来自三个方面:罚款、扣留吸毒者戒毒期间集体红利、戒毒期间收回个人土地承包权。吸毒处罚由村联防队负责实施,所得罚款用于联防队的开支。嘎囡村委会用这样的禁毒村规民约把全村的社会管理工作做得井井有条,颇有成效,党委、政府放心,村民们满意。村民们说:“禁毒村规民约施行以来,村寨里变得文明了,安全了,和睦了。”
市禁毒委认为,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实施作为遏制毒品蔓延和推动禁毒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从目前嘎囡村委会执行的效果来看,用村规民约来进行社会管理得民心、获文明、促平安,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措施,值得借鉴和推广。
据了解,去年景哈乡各村委会统一制定了禁毒村规民约,张贴在各村民小组,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开展全民禁毒工作。嘎洒镇的女子禁毒队、禁毒宣传队在禁毒工作中卓有成效。
据市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景洪市还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等系列集中整治行动,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严厉打击整治邪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摧毁了一些乡镇的邪教组织体系;强力推进反恐防恐主动战役,加强了对涉恐特定人群的管控。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发现或抓获涉恐重点地区、重点群体人员奖励办法》,增强了全社会防恐反恐意识。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2013年,景洪市在允景洪街道孔雀湖社区和景哈乡景哈村委会曼贺暖村民小组进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模式建设试点,有效地把综合治理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末梢,实现了“管理网格化、服务零距离”。
试点成功后,市综治委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将城市社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农场划分为132个网格,配备1066名信息员。充分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将民生保障、综治维稳、社区服务、信访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有机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中,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2014年6月,景洪市在景哈乡进行“6995”平安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在试运行过程中就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6995”取自谐音“来救救我”,是一个救急的通讯短号码。它采取群组捆绑的形式,将10至20户左右家庭联系在一起,只要其中一人拨打“6995”,群组中的手机会同时响铃,实现对讲机和广播的功能,让大家知道自身的急难问题;特殊情况发生时,村民用自己的手机拨打“6995”号码报警,当地民警接听到语音报警电话后,打开电脑屏幕就会显示发生案件的具体地点,便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案情。
2014年8月,市综治委基于景哈乡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6995”平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登记7万户,建立3000多个群组,使用该平台进行报警、求助2000余次。“6995”平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为群众构建起一张“治安联防、警民互动、邻里互助、生产互帮”的联系服务管理网络。
除建立“6995”平安信息平台外,景洪市还建立了综治信息平台,为16个乡镇(街道、农场)配备了综治信息化专用计算机终端和175台手机综治通,连通了市综治办和乡镇(街道、农场)、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网络流转文件、实时收集上传综治维稳信息、网上共享基础信息,联网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等功能,提高了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扁平化、精细化水平。
典型带动社会治理方式。景洪市先后打造、选树了勐养镇曼掌村老年维稳协会治理模式、江边村“3+2”治理模式、允景洪街道办孔雀湖社区和景哈乡曼贺暖村网格化管理模式、勐龙镇嘎囡村委会禁毒工作模式。这些村寨的做法在全市树立了榜样,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发挥了带头作用。
“法治景洪”创建:特点明 成效显
景洪市创建“法治景洪”6年来,特点鲜明,成效卓越。
特 点
启动早。2009年4月,景洪市启动了“法治景洪”创建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景洪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市、法制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法治景洪”的创建工作。
推进实。2012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法治景洪”创建工作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创建工作;调整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确定创建目标,分解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
活动多。景洪市的法制宣传在“法律七进”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强化了宣传效果,注重法律服务工作。
联欢送法进戒毒所。今年春节前,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与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进行了联欢,共同表演节目。市文工队的演员们表演了歌伴舞、说唱、舞蹈、音乐剧等节目,戒毒所学员表演了快板、小品,演唱了歌曲。所有节目充满节日的欢乐气氛,受到民警和戒毒学员的欢迎。尤其是说唱《还我净土又一村》、歌曲《悬崖浪子》等节目,对戒毒学员具有现实的教育效果。2013年1月,市禁毒委等有关部门邀请市民族幼儿园到该戒毒所联欢,让戒毒学员的身心得到释放。现场还为戒毒学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
法律进佛寺。2014年7月27日,市普法办利用勐罕镇曼春满佛寺举行“嘎拉佤”活动的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佛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42名僧人和2万余名群众受到了教育。景洪市根据傣族群众信仰佛教的特点,在勐罕镇41座佛寺聘请了184名普法志愿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成“僧侣普法队”。“僧侣普法队”成立以来,让30多万人次的傣族群众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1000余起,成功率达96%以上。此外,还开展了送法进垦区、法律征文、法制走边关等活动。
宣传广。两年来,该市共开展各类大小型法制宣传活动200多场次、悬挂展板200余幅,发放法制宣传材料近30万份、普法扑克8万余幅,放映法制教育电影30多场次,发送法制宣传教育短信近1.5万条,解答法律咨询近万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0多万。
服务细。建设“法律图书角”,让城乡居民有了学法场所和学法书籍;开展“百万法律援助明白人活动”,进行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援助活动30余次,法制讲座6场;举办专场农民工法律援助活动3次,为农民工编印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5万册;举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46期,开展法律法规进村服务20多次。
荣誉高。3年来,景洪市司法局大渡岗司法所所长王正坤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的称号;勐旺司法所所长岩香囡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法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郑成琼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市法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成 效
党委依法执政水平提高。景洪市各级党委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
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市乡两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复议案件受理力度;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保障依法决策,出台了《景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
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扎实。市人大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协强化民主评议监督,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
公正司法服务民众。2014年7月10日,景洪市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合议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邬某某盗窃电动车一案,邀请市政协委员和嘎栋社区代表共5人旁听庭审全程。旁听人员感触颇深,邬某某盗窃价值2800多元的财物,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是市法院开展“阳光司法”的一个案例。近年来,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3年通过审理影响重大的老挝磨丁黄金城专案、肖某某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作用;全州第一件按量刑规范化审理的纳某某抢劫案,开启了我州刑事量刑规范化审理工作;设立少年法庭,进行“园桌式”审判,探索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2014年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将6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在当地报纸和网络上曝光,并联合公共资源管理单位和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联动惩戒机制,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乘坐飞机出入境、参与招投标等活动,切实维护了受害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推进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高了司法公开透明度。全年受理案件3905件,审结3509件,同比上升6.29%和10.07%,结案率89.86%。
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2014年共批准逮捕923人,起诉1016人,同比分别增长6.9%和34.7%,办理了以罗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案等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高度重视惩处与恐怖活动相关的犯罪,保持禁毒斗争高压态势,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52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5人,人数上升36.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同比增长50%,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1万元。立案查办的某局副局长李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十大精品案件。
开展司法援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景洪市现有法律援助站点98个,去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多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法院审查司法救助案34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11万余元,开展执行救助1件,涉及6人,救助近11万元。全市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5年来,救助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17名,发放救助金76万余元。(谢先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