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押犯达165万多人、构成更加复杂、监管压力和改造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国监狱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7.8万场次;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全国法律援助受援人总数达到近139万人次;全国共调解矛盾纠纷93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7%;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50.5万人……
2014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交出了一份让广大人民群众点赞的“成绩单”。
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格规范减假暂司法公信力提升
监狱工作是一个特殊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特殊作用。
2014年,全国监狱系统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管理及考核,从严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此外,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修订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和《监狱计分考评奖罚罪犯规定》,在制度上确保监狱严格规范刑罚执行。
为狠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国监狱系统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对近两年来监狱首次办理的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保外就医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严肃查处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司法部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狱务公开试点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确保司法公正,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在全国押犯达165万多人,构成日益复杂,监管压力和改造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国监狱没有发生重大狱内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疫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
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2014年7月11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召开,并在会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截至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万多人,收治戒毒康复人员近6000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大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针对戒毒工作性质和戒毒人员特点,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由一般行为矫治向戒毒医疗、心理矫治和体能康复转变,场所基本实现了对戒毒人员心理咨询全覆盖;部分省份实现了医保全员覆盖,年诊疗约194万人次,同比增长44万人次;为在所人员提供适宜、安全的劳动岗位19.6万个,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90%,其中获证率91%。
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司法部相继出台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4项部颁规范性文件,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现建成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325个,为社区(村居)培训工作人员3300余人次。
社区矫正步入全面推进发展阶段
社区矫正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步入全面推进发展阶段,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
截至2014年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50.5万人。其中,2014年新接收43.1万人,解除矫正38.1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2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2014年5月27日,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司法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97%的地(市、州)和91%的县(区、市)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达8万多人,社会志愿者达68万多人。
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达11.38亿元,全国共建立县(区)社区矫正中心1108个,社区服务基地24032个,教育基地8875个,就业基地8013个。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效果提高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2014年,中宣部、司法部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