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通报会上,该州相关部门已依法对2014年“10·20”违规租用无资质车辆进行旅游经营的事件作出了处罚处理。
经过调查确认:“10·20”事件是一起旅行社违规调用无旅游客运资质的租赁车辆,租赁行业违规参与旅游客运市场经营,涉旅行业组织未经授权行使行政行为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和游客滞留事件。
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发改、公安、民政、交通运政、工商、旅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涉事企业和个人进行了查处。对此事件中殴打他人、围堵车辆、阻挠行政执法的48名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罚,其中罚款9人,行政拘留13人,警告26人;对违规承运旅游团队的2辆涉事车辆处予每辆车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涉事的鑫泰旅行社使用无资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处予2万元罚款和停业整顿1个月的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清退通过旅游信息平台收取的行业自律监督费、从景区旅游团队门票收入中代收的景区公众责任保险费,清退以“联合自律委员会”收取的费用等;停止旅游汽车公司乱收费行为,停止旅游协会对协会外车辆检查的违法行为;对旅游汽车协会、旅行社协会涉及违规问题进一步核实处理;对旅游市场监管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单位的5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废止2000年下发的《关于对州内旅游客运汽车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决定》等文件,终止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委托旅游协会管理、维护的授权,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旅游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正在制定《租赁车管理办法》等。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全州旅游系统将认真吸取教训,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理念,严格贯彻落实《旅游法》,明晰旅游监管职责,健全旅游市场规则,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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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0日,景洪市旅游综合执法组接到有两辆租赁车涉嫌非法运营的举报后,该局联合公安、交通运政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处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西双版纳旅游客运汽车有限公司人员与景洪旭荣汽车租赁行人员在野象谷及勐养高速收费站附近发生争执,引发双方肢体冲突,造成双方3人轻微伤、1人轻伤。此事件被多家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0·20”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李纪恒、代省长陈豪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资政刘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调查处理工作,国家旅游局将此事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省政府派出工作组调查和督办西双版纳旅游行业整治工作。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政府成立旅游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事件调查处理。 ( 赵汝碧 储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