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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力筑“和谐桥”
发布时间:2015-08-25  

  他们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却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他们不穿法袍,却和法官有着同等的权利。他们,就是用老百姓视角断案的人民陪审员。
  去年至今年6月,曲靖市的932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653件次,参与调解8037件次,成功调解5775件次,参与执行5918件次,参与案件送达10773件次,还参与了对近万名罪犯减刑假释宣告和帮教。可以说,“编外法官”已成为曲靖城乡和谐、经济发展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用老百姓的视角断案

“不要看这件事不起眼,小事也会演变成大事,尤其是春耕生产这段时间。走,我们到现场看看,如何处理更妥当。” 2月13日中午1点,早早走进陪审员办公室的马绍国,拿着一份诉状说。
  当天中午1点30分,不顾刺骨寒风和结冰道路,马绍国和法庭庭长朱向荣来到辖区马街镇宜那村,了解杨家诉高家拆除围墙、恢复通道的纠纷情况。
  “我正要去法庭找你们(打官司),没想到这么冷的天你们还上门了。”马绍国一行刚到村口,恰好遇到拿着诉状准备出村的高华。
  高、杨两家相邻而居,杨家要经过高家的场院到自家场院。去年11月25日,高家的一只鸡丢失,高、杨两家为此发生争执,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今年1月23日,“惹不起还躲得起”,越想越生气的高家在自家与杨家场院交界处,支砌了70厘米左右的围墙,导致杨家通行受到影响。
  2月13日上午,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杨家无奈诉进法庭。接到诉状后,觉得有些“不对劲”的马绍国和朱向荣决定上门先行了解。没有想到高家也写好诉状,要求解决被杨家打伤造成的医药等费用。
  “为只鸡打架还堵路实在不值,作为邻居要大事小事相互帮,不要各自打小算盘。”了解案情后,马绍国当即召集双方调解,促成高家自愿拆除围墙,杨家主动支付高家医疗费2000元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时,时钟已经指向晚上8点44分。
  在农村,这样的小案子很多,不易调解的也不少,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尽管面对的都是一些琐碎细小的纠纷,但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就是这样的小案,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大事件,大问题。”2008年5月被选任为罗平县人民陪审员的马绍国说。
  2013年,曲靖市陪审工作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法院陪审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富源县人民法院被列为“全国法院陪审工作改革试点法院”,陪审工作入选全市年度最有特点、最有影响、最有实效的实事之一。
  由于陪审工作突出,陪审员房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马绍国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铁杆人民陪审员”,并被省委授予“云岭楷模”荣誉称号,另有3名人民陪审员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2个基层法院被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工作优秀集体”。

“我请陪审员参审”

“请问您是否申请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富源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吕发富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对未成年被告人刘华说。
  看到刘华还云里雾里的,吕发富耐心地说:“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有权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并向他详细介绍了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好处。
  “既然他们代表人民群众参加审判,德高望重,我申请他们参审。”刘华说。
  2012年,富源县法院在调研中发现很多人不知晓陪审员制度,更不知道当事人也可以申请陪审员参审的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申请陪审员参审的宣传栏。法官在立案、送达时进行法律释明,让适格当事人选择是否申请陪审员参审,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强了陪审员制度的影响力。
  富源县的人民陪审员从过去陪审工作中的“陪衬”,拓展至“裁判、调解、执行、协调、宣传、送达、监督、信息、调研和联络”等十项职能,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及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整合资源使法官和陪审员之间实现了优势互补,陪审员的有效参与弥补了法院、法官在执行、调解乃至审案等方面的短板。
  2012年至2013年,富源县先后选任了75名德高望重、群众工作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由2010年27人(2012年免职2人)增至100人,与一线法官的比例达到2:1,覆盖了全县11个乡镇、70个行政村,2至3个村委会就有一个陪审员。
  “来自农村的陪审员高达40人,城镇(含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民陪审员16名。” 在师宗县,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振波介绍,从数字来看,来自基层的陪审员高达陪审员总数的70%,这样的人员结构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人民”色彩,比较符合师宗的实际,特别是注重把在群众中威望高、农村工作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的调解员、村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村民小组长选任进入陪审员队伍,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

“阳光减刑”陪审员显身手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现在开始。”1月28日,云南某监狱庄严肃穆。上午9时,随着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毕丽萍的法槌敲响,一场阳光庭审正式开始。与往常不一样的是,坐在审判席上的陪审员房湘十分显眼。
  法庭上,监狱方分别对拟减刑的张某等15名服刑人员提出减刑建议,对2名拟假释的服刑人员提出了假释建议。法庭调查中,分别对17名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核实。
  法庭上,陪审员房湘对服刑人员获得表扬的原因及目前思想分别作了询问。
  张某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执行期间,他各项表现良好,获得4次表扬,1次特殊表扬,被评为2013年度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执行机关建议减去其剩余刑期——有期徒刑六个月。
  休庭合议后,法庭对张某进行了宣判。
  与以往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不同的是,人民陪审员首次坐在审判席,认真履行了监督和审判职责。
  当天上午还有16名服刑人员,在庭审后获得了减刑或假释,其中张某等6人宣判后即被获释,回家与亲人团聚。
  “引入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将会增强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透明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洪春表示,尝试邀请陪审员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是一个很好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机会,希望法院不断探索总结,打造服刑人员听得懂、看得明、受启发的特色审判。
  为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全面充分地履行职能,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民政部门批准,在全国法院首创设立“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专项救助资金”。2014年6月,对因病死亡、本人或家属患有重大疾病3名特困陪审员或家属发放救助金2.5万元。同时,基层法院每年还为每名人民陪审员购买一份不低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为陪审员安全履职解决了后顾之忧,增强了职业保障。
  “人民陪审工作规范不流于形式,人民陪审员身份特征鲜明,特别是‘五个保障’站得高,在全国都十分典型;工作创新力度大,服装、徽章、工作证‘三个统一’和党支部建在人民陪审员中等举措新效果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邓昌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曲靖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时,对具有曲靖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给予了高度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