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司法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司法公开实施细则五十条》,并向新闻媒体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司法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隆阳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实践。法院先后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推行从诉讼引导、立案受理、交费退费、法律咨询、信访接待、司法救助、查询排期开庭等一站式服务,出台隆阳区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当前,法院受理的案件均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当事人只要通过身份证信息和相关查询码登陆司法信息网,就可以查询到从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等诉讼过程的相关审判流程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生效的法律文书已达700份,今年以来,通过执行信息网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银行存款、工商登记、土地房产登记等情况达900余次。同时,该院敞开大门主动架起沟通平台,接受社会大众监督。该院及时跟上“微”时代潮流,搭建开通“双微”平台,让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直观地了解法院的工作动向、旁听庭审、获取法律知识。开通“期信通”短信服务平台、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进法院、听庭审、看审判,方便社会各界民主监督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的98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又增选了53名人民陪审员,保证了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推行法官联村工作制,实现审判工作与基层综治的良性互动。目前已在14个乡镇46个行政村挂牌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切实为群众提供着零距离法律服务。
隆阳区人民法院此次出台发布的《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细则》,从进一步强化立案公开、深化庭审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动文书公开、落实裁判文书公开、扩大审务公开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司法公开的标准和要求,从立案到执行,从审判到管理,将整个司法活动过程置身于社会公众面前,力求以“阳光司法”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廉政司法。
在立案公开方面,细则规定了将打造包括导诉、咨询、立案、查询、调解、接访、司法救助、判后答疑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凸现“服务”二字,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告牌、隆阳法院网及诉讼指南等载体,全方位方便当事人办理立案事务,也让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同时也给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方面人性化服务;在庭审公开方面,除了在群众旁听庭审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之外,对各审判业务部门阳光司法,网络、微博庭审直播的数量也进行了要求,继续进一步增加数字化法庭的数量;在执行公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公开、执行进程公开、监督途径公开的制度建设,通过建设执行网上平台,满足公众对法院执行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文书公开方面,全方面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将裁判文书放到裁判网上去晒,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形成倒逼机制,加强裁判说理,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在审务公开方面,公开内容不仅更加丰富,也更为细化。既有制度化的公众查阅平台建设,又具体规定了社会监督、工作通报、征询意见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工作的细节和次数。(蒋云 邹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