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以来,新平法院戛洒法庭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良好。截止 6月15日,戛洒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6件,同比上升39%,审结121件,结案率为72.9%。其中,调解109件、撤诉10件,调撤率为98.3%;所审结案件中有执行内容的93件,全部执行56件、部分执行11件,全执率为60.21%。
在试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成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对主审法官的选任、职权、职责、监督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和部署;制定主审法官考核办法和审判团队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扩大受案范围,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对受理辖区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不区分繁简,采取“三个转型”的工作方式:即从“办案”向“服务”、从“庭内”向“庭外”、从“作息制”向“全日制”转型。积极开展上门立案服务工作,在非法庭住所地乡镇以司法所为载体设立便民联系点,采取“预约法庭、夜间法庭、周末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交通和解法庭”等多种形式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提升工作质效,彰显司法公正。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戛洒法庭平均办案周期为 25 天,最快的1天办结,适用简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达97.5%。通过立审执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化解执行难题,所结案件调撤率为98.3%,全执率为60.2%。所有案件经案件评查未发现质量问题,无投诉信访、无发回、无改判、无超审限。四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实行法官会议制度,让法官自己研究自己的案件;改变审委会议事规则,审委会形成的意见或建议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决定是否采纳,审委会不再承担责任;审委会通过分析案件总结出来的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加以改进,杜绝审委会成为合议庭外的合议庭。(陶金 刀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