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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公司专业搞赌场 非法获利4300万
发布时间:2015-07-23  

汪利娟犯罪集团特大开设赌场案开庭

  2015年7月20日,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王利娟等30人开设赌场一案在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云南省公安厅于2014年10月28日指定曲靖市公安局管辖,曲靖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3日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汪利娟、叶成方、王荣、曾国龙、周忠涛、许佳、张琼菊、保云花、李文、叶成祥、陈宏艳、朱仲伟、田勇、向建军、陈南海、邵昆、王举华、肖长青、李波、顾小伟、夏长春、萧新生、杨仕伟、刘彬、刘友良、蔡素丽、张敬豹、朱锐、陈隆、张荣华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审查起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于2015年3月23日将该案交由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汪利娟等3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15年5月8日以开设赌场罪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7月20日,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查:该案被告人汪利娟,于2005年与他人合资注册成立昆明唐城娱乐有限公司。后在2009年至2014年10月期间,汪利娟与陆续加入的叶成方等人组成30人的犯罪集团,在唐城公司旗下的关上阳光嘉年华、新亚洲阳光嘉年华及邦盛分公司(金凤国际娱乐汇),长期开设赌场,或将公司场地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或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并收取费用。以走秀、歌舞表演为掩护,利用赌博游戏机、投骰子、射飞镖、纸牌、麻将等赌具罪集团非法所得共计4300余万元,赌资共计3200余万元。
  其中汪利娟在16个场所开设赌场;叶成方在13个场所开设赌场;王荣在3个场所开设赌场;曾国龙在2个场所开设赌场;周忠涛在1个场所开设赌场;许佳在3个场所开设赌场,并代汪利娟收取各场所交纳的费用;张琼菊在2个场所开设赌场;保云花在3个场所开设赌场;李文在6个场所开设赌场;叶成祥在5个场所开设赌场;陈宏艳在4个场所开设赌场;朱仲伟在3个场所开设赌场;田勇在3个场所开设赌场;向建军在2个场所开设赌场;陈南海在2个场所开设赌场;邵昆、王举华、肖长青在1个场所开设赌场;李波、顾小伟在2个场所开设赌场;夏长春在2个场所开设赌场;萧新生在1个场所开设赌场;杨仕伟在2个场所参与开设赌场;刘彬在1个场所参与开设赌场;刘友良在5个场所参与开设赌场;蔡素丽在2个场所参与开设赌场;张敬豹在1个场所参与开设赌场;朱锐、陈隆、张荣华在1个场所参与开设赌场。
  汪利娟等30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同时,30名被告人属犯罪集团,汪利娟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叶成方、王荣、曾国龙、周忠涛、许佳、张琼菊、保云花、李文、叶成祥、陈宏艳、朱仲伟、田勇、向建军、陈南海、邵昆、王举华、肖长青、李波、顾小伟、夏长春、萧新生系主犯,并就参与部分承担责任;杨仕伟、刘彬、刘友良、蔡素丽、张敬豹、陈治刚、朱锐、陈隆、张荣华系从犯,并就参与部分承担责任。
  该案现在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