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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08  

 


   5月1日起,全国法院立案受理制度迎来重大改革,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5月4日,“五一”小长假收假的第一个工作日,玉溪市县两级法院立案窗口首次在新制度下接受市民诉状。
   “立案登记与立案审查所不同的是,以前,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实质审查包括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及管辖权等,而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一律接收。”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马云说,此外,法院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和指定期限,避免让当事人多次跑腿。
   据了解,当天,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共70件,其中65件当场立案,4件登记,1件裁定不予受理。红塔区法院是全市各县区法院中收案数量最多的基层法院,当天来访人数74人,当场立案10件,其中:离婚4件,赡养1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件、健康权纠纷1件,房屋租赁合同1件、金融借款合同2件。来访人员中有4件7人属信访人员,其余来访人员属法律咨询。(吴坤娱 徐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