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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三措施”为群众打开诉讼之门
发布时间:2015-05-06  
        5月1日,人民法院将从“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应的“立案难”问题,彝良法院在4月中旬便进行谋划,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为群众打开诉讼之门。
  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进入法院显眼位置,设立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五个开放的窗口,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遴选法官窗口服务:为给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诉讼服务和交流,院党组对全院法官进行遴选,将业务过硬、有着很强的法律功底和多年的审判经验的法官,调至诉讼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培训法官熟悉业务:立案登记制,是法院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这一便民利民措施,彝良法院对窗口(含基层法庭)法官,进行专题培训,并派骨干到省院进行系统学习。竭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通过以上举措,彝良法院将为5月1日后“打官司”的群众,打开方便的诉讼之门。(乐华方 王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