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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法院为基层妇女干部上法律课
发布时间:2015-05-05  

 

近日,红河县法院为来自全县各乡镇的妇联主席、村委会妇女主任、巾帼致富带头人等200余名妇女群众讲授了《婚姻法》,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妇女干部的法治意识。

红河县法院的女法官结合红河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妇女法治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差的县情状况,以《婚姻法》为主题,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入手,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讲解,使广大妇女群众对婚姻法的基本内容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在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彩礼”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出了依法解决的办法,增强了妇女干部的维权意识。同时,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同居”、“包养情人”、“家庭暴力”等现象与妇女干部进行了交流互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妇女对婚姻家庭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

通过《婚姻法》的讲解,广大妇女干部在提高对《婚姻法》知识理解的同时,深刻地认识到农村普遍存在的未到婚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同居生活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一定要加强学习《婚姻法》,遵守《婚姻法》,维护《婚姻法》。(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