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平法院始终把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作为核心要素,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具体做法:
一是多渠道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按照“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要求,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4年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21份,占全年应公开裁判文书总数的81.21%。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司法与民意的沟通互动,开通新平法院微博,运用新媒体关注了解民情、联系服务群众。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法院重大工作举措、重要工作进展和热点案件审理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化“阳光司法工程”活动,2014年开展阳光司法公开审理案件18件,组织旁听人员1200余人次。加强司法民主,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37件。二是强监督规范审判管理。从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判前会诊研判、案件质量评查等多方面创新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依托信息技术,及时向承办法官发出预警、催办、督办通知,实现动态监控,杜绝超审限案件。2014年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35件,对本院规定的办案周期已届满的案件催办62件。全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7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坚持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透明度和执行工作质量。同时,建立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重点规范庭审活动、裁判标准、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律文书制作、执行行为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三是严评查提高案件质量。深入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一线法官的庭审和裁判文书进行全面评查,不断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能力。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14年共评查案件698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案件动态分析,研究案件的审执情况,总结审判经验,并将评查结果与干警绩效考核挂钩。(胡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