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在辖区法院的顺利推行,4月24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立案工作视频会。普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岩罕旺作讲话,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引主持。
会议中,岩罕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两级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指针,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二是强化学习,掌握技能。立案登记制改革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全市法院要深刻读懂领会《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内容和实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心态,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有序推进。三是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根据最高院有关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及规定,结合各自法院实际,制订立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配套机制。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改革中的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岩罕旺强调: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决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积极有为、攻坚克难,确保改革顺利完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伊林在会上就廉政监督卡工作提了两点要求:一是廉政监督卡要做到工作到位、发放到位;二是廉政监督卡要全领域、全覆盖,不留死角。廉政监督卡是法院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具体体现,让当事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对法官办案进行全程监督。
会后,普洱中院在家党组成员、立案庭全体干警及各县区法院在主会场参会人员就全国、省市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及岩罕旺院长在全市立案工作会上的讲话进行了集中讨论。各县区法院也分别在分会场进行了讨论。
普洱中院在家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中院全体审判员、立案庭全体成员及十县区法院院长、分管立案工作副院长、立案庭庭长、一名立案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区法院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