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龙陵县法院坚持“三个强化”,司法公信力明显增强,经测评群众满意率达100%。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以杨善洲、高德荣同志为榜样,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引导法官干警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于律己,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坚决摒弃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官僚习气。
三是强化诉讼服务。每年依托乡村和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办案300余件,减少群众诉累,每年开展8次以上“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让司法更加贴近民众。(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