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至4月,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昌宁县法院集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收受“红包”、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获得实效,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司法不公、不廉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昌宁法院以三项措施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把握重点环节,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注重调动干警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把其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严格检查整改。全院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自查要求的内容和方法步骤开展好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存在问题不遮不掩不含糊,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意见。
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在自查中认真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和掌握“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对策,迅速加以落实和纠正,堵塞漏洞,不留隐患。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思想作风和制度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保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