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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院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01  

        3月30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2015年党风廉政第一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首先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岩罕旺传达学习了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院干警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素质,从而带动审判工作向前发展。同时,岩院长从全国、全省乃至身边发生的一些活生生的案例入手,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课,他要求全院干警:一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提高警惕;二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要耐得住清贫,守住清廉防线;三要增强拒腐防变、洁身自好的能力,廉洁清白,做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四要增强勤奋敬业忠于职守的能力,要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恪尽职守,努力钻研审判业务。

        接着,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伊林传达学习了省高院张学群院长在院机关轮岗交流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任职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及《中共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省纪委<关于对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买官卖官涉案人员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中共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中央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 >的通知》,为全院干警敲响了警钟,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工作方向。(普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