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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名民警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04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2064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9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来自云南省公安机关的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刑事技术处副处长张绍清、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技术处民警李安2名民警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张绍清,男,1964年生,1985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刑事技术处副处长,痕迹检验专业高级工程师,公安部现场勘查特长专家,全国知名枪弹、足迹、痕迹专家,中国刑警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医学院客座教授,云南省刑侦专家,痕迹专业领军人物,被省内外同行誉为“当代福尔摩斯”。在近30年的刑侦工作生涯中,参与侦破了一大批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并在不少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嘉奖4次,多次被评为厅机关文明警察、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后被授予“云南省先进工作者”、“云南省最美机关干部”荣誉称号。

        李安,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主任法医师,二级法医鉴定官,拥有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评审员资格证书。现为昆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

        从警25年来,李安同志先后参与了“昆明百货大楼爆炸案”、“杨天勇系列杀人案”、“马加爵杀人案”、“昆明公交车爆炸案”、“晋宁系列杀人案”、“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李安同志收获了多项荣誉,曾被评为昆明市公安局“十佳民警”、昆明市“特等劳动模范”、“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后备人选”、“昆明市首届科技先进工作者”、“云南省优秀刑警”、“云南省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人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等,先后10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4次。同时,被聘为昆明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成员、昆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兼职教官,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临案教学基地兼职副教授。